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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 报


发布时间:08-10-17 17:26:30 被阅览数: 来源:

  2008年10月16日17:30分,西安方元能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方元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8年QHSE管理体系外部审核末次会议,会议应到人员20人,实到人员20人。会议召开期间,段立进、钱耀强2名同志未能按时到会,无故迟到。

  为了严肃会议纪律,强化作风,确保今后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,根据公司《会议管理制度》(西方司发〔2007〕24号文件)第三章第四条相关规定,对违反会议纪律的人员做出如下严肃处理:

  1.对迟到的段立进、钱耀强处以每人100元罚款;

  2.对上述2人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。

  望公司广大员工以此为戒,严格要求自己,特别是中层管理人员,更应该以身作则,带头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,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,确保公司稳步发展。

西安方元能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

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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