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08年员工外出旅游(疗养)的通知
各部门、基层单位:
2008年在公司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下,通过全体员工的辛勤努力,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,尤其是对外经营收入创造了又一历史新高。同时,公司在基础管理、市场开发、队伍建设等方面同样业绩突出。为了鼓舞士气,结合公司实际,经公司研究决定,对2008年公司员工外出旅游(疗养)事宜通知如下:
1.各部门、基层单位要认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领会西方司发〔2007〕33号文件精神。(特别是第十条、十一条、十二条的相关规定)
2.各部门、基层单位要依据西方司发〔2007〕33号文件精神,按照2008年公司工会下达给各单位的外出旅游(疗养)人员名额,组织好旅游(疗养)人员的申请上报工作。
3.若存在两人或两人以上工龄相同时,可按员工本年度业绩考核成绩的排序予以确定。
4.各部门、基层单位旅游(疗养)人员名额见附件1,旅游(疗养)申请表见附件2。
5.几点要求:
(1)各部门、基层单位必须将外出旅游(疗养)人员名单于12月10号前上报总经理办公室。
(2)未按时上报者,视为自动放弃旅游(疗养)资格。
(3)凡是上报外出旅游(疗养)的人员必须提前准备好身份证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的原件。
(4)望各部门、基层单位认真对待、公正审核。
附件:1.公司2008年度外出旅游(疗养)名额分配表(请在公文查阅栏目工会文件中查看)
2.公司员工外出旅游(疗养)申请表(请在公文查阅栏目工会文件中查看)
